發表時間:2017-05-04 13:58:39
企業展廳照明與光效設計基本要素
企業展廳的照明與光效要設計師配合專業的照明設計師進行,這種協同工作貫穿于方案的設計階段直至展廳施工制作的全過程。
照明形式可分為基本照明、局部照明和特殊照明三種。在展廳的陳展空間中,這三種照明形式可具體對應為:展廳及環境照明、產品及展柜照明、重點展區及場景照明,展廳照明常采用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相結合的照明方式。
自然光:隨時間產生光影變化。采光的方式有:高側窗采光、側窗采光、高側窗和側窗并存、天窗采光四種。人工光:恒定不變,通過光色設計可豐富空間的照明效果。
一、展廳空間的照明
展廳空間的基本照明:輔助空間照明
企業展廳的入口序廳、門廳等輔助空間一般被看成是參觀者的“視覺調節區域”:為了緩和參觀者不同時間進入展廳內部時眼睛出現不舒服感覺,過渡空間的照明應隨著時間的變化而做調節,以緩和參觀者因照度高低的懸殊而帶來的眼睛不適感。
走廊通道、休息區的照明雖然不屬于展示照明,卻和展示照明直接相關。
二、展柜照明
照明應保證參觀者可以看到陳列展品細節,避免光源在玻璃上形成鏡像。
三、展板照明
對于里面展墻上的標題、圖片、文字等展板,在照明中首先要保證充分的均勻的照明,其次需要避免炫光。
四、場景特效照明
對場景環境及空間氣氛的烘托是場景燈光設計的重點,設計多采用水平照明和垂直照明兩種手段相結合,場景空間的光效控制以營造足夠的空間感和場景所需要的具體特效為準則。
五、數字化照明控制
企業展廳的數字化照明控制,可根據不同的時間段通過不同的場景模式對整體照明的功率做到很好的控制,如利用傳感技術的照明控制系統,通過紅外線感應探測人流而自動開關照明。在參觀者走進的時候會亮燈,遠離的時候則會關燈,不但可大大降低展品的耗損,同時亦達到節約能源效果。
六、陳列展品類別對照度的要求
1、對光特別敏感的展品:絲、棉麻等紡織品、織繡品、中國畫、書法、拓片、手稿、文獻、書籍、郵票、圖片等各種紙質物品,壁畫、彩塑彩繪陶俑、含有機材質底層的彩繪陶器、彩色皮革、動植物標本等陳列展品面照度值應在501X。
2、對光敏感的展品:漆器、藤器、木器、竹器、骨器制品、油畫、蛋清畫、不染色皮革等陳列展品面照度值應在150lx---180lx.
3、對光不敏感的展品:如青銅器、銅器、鐵器、金銀器、各類兵器、各種古錢幣等金屬制品、石器、畫像石、碑刻、硯臺、各種化石、印章等石制器物,陶器、唐三彩、瓷器、琉璃器等陶瓷器、珠寶、翠鉆等寶石玉器,有色玻璃制品、搪瓷、琺瑯等陳列展品面照度值應在300lx.
展廳陳列空間以人工照明為主的時候,展廳內基本照明與展品照明的亮度對比為1:3,展柜內照度為基本照明的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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